详细资料:
1930年,西北科学考察团中的瑞典学者F.贝格曼在额济纳河流域,对汉代烽燧遗址进行调查挖掘,出土简牍一万余支,是此次挖掘的重大收获。
汉简出土地点有30处,其中10处为主要出土地点,如破城子(A8),出土4422支。这批汉简现藏台湾“中央研究院”。其内容绝大部分为汉代边塞上的屯戍档案,一小部分是书籍、历谱和私人信件等。居延汉简对研究汉朝的文书档案制度、政治制度具有极高的史料价值,史誉其为20世纪中国档案界的“四大发现”之一。“居延汉简”乃因这批汉简在我国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的居延地区和甘肃省嘉峪关以东的金塔县肩水金关被发现而得名。若了解居延汉简的各方面状况,必须首先了解汉代长城居延要塞的情况。
* * *
居延旧简中其最早的纪年简为武帝太初三年(公元前102年)最晚者为东汉建武六年(公元30年)。综览居延汉简, 内容涉及面很广,现略分为政治、经济、军事和科学文化简要概述:
政治方面
可以从简牍中了解到汉代的养老制度、抚恤制度、吏制等内容.《汉书》记载刘邦称帝不久,即下诏令:“举民年五十以上,有修行,能帅众为善,……以十月赐酒肉。”居延旧简(126.41此数字指简号,下同)记述有“月存视其家,赐肉卅斤,酒二石。甚尊宠,郡太守,诸侯相,内史所明智也。”可以见证汉代养老制度。又有简文“各持下吏为羌人所杀者,赐葬钱三万....”(297.19)可以见证汉代的抚恤制度的有关规定。汉代官吏俸禄的支付方法也可从简文中得到解疑:“始元三年九月四日,以从受物给长中帛若干匹,直若干,以给始元三年正月尽八月积月奉”(509.19),这是居延汉简中载有以布帛充奉的实例。
经济方面
关于农垦屯田的记载,在居延汉简中占有较大比例。其学术史料价值是不言而喻的,概括其内容涉及屯田组织、农事系统、屯垦劳力、田仓就运、田卒生活、剥削形式和剥削量,以及农具、籽种、水利、耕耘、管理、收藏、内销、外运、粮价、定量等等。例如简文“胡豆四石七斗”(310.2)。居延简中常有大石、小石的记载, 这是汉代两种不同的计量法,如简文“入糜小石十二石为大石七石二斗”(148.41).“出糜小石三石为大石一石八斗”(275.2),可见小石为大石的六斗,这无疑有助于我们对汉代计量方法的理解。
军事方面
居延汉简多是西北边塞烽燧亭鄣的文书档案,所以与军事有关的简牍可以说比比皆是。根据简文记载考证,汉代的居延地区,为了军事防御设有两都尉,即居延都尉和肩水都尉。其中肩水都尉府即为今大湾城遗址,都尉有都尉府,都尉府属官有都尉丞、候、千人、司马及其他僚属,都尉驻地称城,候官所在称鄣。城尉下属有司马、千人、仓长等。都尉府直接的下属军事机构称候官,候官的下一级军事机构是部,部的下一级即燧,燧有燧长,管辖戍卒,少则三、四人,多则三十余人不等,这是最基层的瞭望防御组织,与今日的哨卡职能近似。边塞的戍卒其服役的性质可分为燧卒、鄣卒、田卒、河渠卒、守谷卒、亭卒等。简文中所记载的武器,名目繁多,最常见者为弩。
科技文化方面
居延旧简中记载有九九表,如简文“五九 五,三八廿四”(75.19)。同时,居延纪年简, 多载有年月日,一般在月名与日序之间注明朔旦,这对核定研究两汉朔闰之排列无疑是第一手资料。
居延新简的发掘由于方法得当,不但发掘数量多,而且比较完整,成册的较多,除在地面和拢土中采集的少数木简外,绝大多数都有出土方位或层位,更为可贵的是其中包括完整的和比较完整的簿册70多个,这为简牍研究提供了极大的方便和准确性,这70多个册子,有的出土时就连缀成册,有的编绳虽朽但保持册形,有的散落近处可合为一册,这些汉简多数有纪年,内容连贯。
居延新简文书有来文、来文的复文,有文书的底稿,其中一些还保留着标签,如诏书、律令、科别、品约;牒书、爰书、初状等,这些文书的格式、形制、收发程序都有统一规定,对研究古代文书档案制度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居延新简中的纪年简约1200余枚,最早者为天汉二年(公元前99年),最迟者为建武七年(公元31年),以宣帝时期为多。
居延新简内容非常丰富,它不仅记述了居延地区屯戍活动的兴衰,而且保存了西汉中期到东汉初年的重要文献资料,这些文书涉及当时的政治、经济、军事以及文化、科技、哲学、民族等领域。如简册《塞上烽火品约》共17枚,该册对研究汉代的烽燧制度以及边塞防御系统,是十分重要的资料。这个册子是居延都尉辖下的甲渠、卅井、殄北三塞临敌报警、燔举烽火、进守呼应、请求驰援的联防条例。条例规定,在边塞的不同部位、敌人人数、时间、意图、动向以及天气变化异常等各种情况下,各塞燧燔举烽火的类别、数量、方式、如何传递应和,发生失误又如何纠正等。又如简册《侯粟君所责寇恩事》共36枚,是一份完整的诉讼档案。该册不仅阐明了汉代治狱刑讯制度的具体内容与诉讼辞的格式以及诉讼程序等。简册《甘露二年御史书》,是西汉宣帝时追查武帝之子广陵王刘胥集团阴谋篡权活动的御史书,内容主要是通缉叛逆逃犯向全国发布的文件。居延新简中反映关于窦融治理河西的资料也不少,根据出土汉简综合分析可知窦融在任河西五郡大将军期间,在居延地区重点地保持和加强了西汉以来的各种军事设施,从而保持了河西地区的稳定与安全。如《建武三年居延都尉吏奉》册,该册记载了窦融任河西五郡大将军期间,颁发的居延官吏俸禄文书,文中载有“居延都尉,奉谷月六十石”,“居延都尉丞,奉谷月卅石”,“居延令,奉谷月卅石”等内容。居延汉简就其质地而言,可分为竹、木两类,竹质的称之为简,木制的为牍,一般都称之为简。竹质的所占比例甚微,不到1%,所出土的竹简,一般保存情况不好,不仅字迹多处漫漶不清,而且大多为残简断简,相反,木简保存情况较好,可能因为这里的自然条件和环境有利于木简的保存,根据出土的木简的木材鉴定,有松杉、白杨、水柳、红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