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瓘

公元220年~公元291年

三国

杀钟会、邓艾,得张芝之筋


详细资料:

卫瓘(220年-291年),字伯玉。河东郡安邑县(今山西省夏县)人。三国曹魏后期至西晋初年重臣、书法家,曹魏尚书卫觊之子。
卫瓘出身官宦世家,年轻时仕官于曹魏,历任尚书郎、散骑常侍、侍中、廷尉等职。后以镇西军司、监军身份参与伐蜀战争。蜀汉亡后,与钟会一道逮捕邓艾;钟会谋反时,又成功平息叛乱,命田续杀邓艾父子。回师后转任督徐州诸军事、镇东将军,封菑阳侯。西晋建立后,历任青州、幽州刺史、征东大将军等职,成功化解北方边境威胁,因功进爵菑阳公。后入朝为尚书令、侍中,又升任司空,领太子少傅。后逊位,拜太保。晋惠帝即位后,与贾皇后对立,终在政变中满门遇害,享年七十二岁。
卫瓘善隶书及章草。不仅兼工各体,还能学古人之长,是颇有创意的书法家。唐朝张怀瓘《书断》中评其章草为“神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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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
《晋书 卫瓘传》称卫瓘:“学问深情,明习文艺。与尚书郎敦煌索靖俱善草书(章草),时人号为一台二妙。”二人草书同师法于张伯英(指东汉书法家张芝)。卫瓘自称:“我得(张)伯英之筋,(卫)恒得其骨,(索)靖得其肉。”
梁武帝萧衍在《草书状》中肯定了卫瓘草书在书史上的地位。梁人庚肩吾《书品》列卫瓘为上之下。唐人李嗣真《书后品》列卫瓘书为上之中。唐人张怀瓘《书断》卷中列卫瓘的章草为神品,其小篆、隶、行草入妙品,并赞卫瓘:“天资特秀,若鸿雁奋六翮,飘飘乎清流之上。率情运用,不以为难。”
卫瓘不仅兼工各体,还能兼学古人之长,是颇有创意的书法家。其章草学张芝而自成风格,与索靖抗席。时议认为:“(卫瓘)放手流便过索靖,而法则不如之。”学篆书也能在继承其父古文的基础上有所变化。马宗霍《书林藻鉴》说:“瓘承父,觊传古文,则瓘亦能篆也。”《魏书·本传》谓其善鸟篆,而宋人梦英则谓:“瓘作柳叶篆,其迹类薤叶不真,笔势明劲,莫能得学。”可见卫瓘在篆书方面也能在继承其父的基础上自辟蹊径。更值得一提的是羊欣《采古来能书人名》中所谈到的卫瓘“更为草藁”也应当说是书史上的创举。
《采古来能书人名》还记载:“(卫瓘)采张芝法,以法参之,更为草藁,草藁相闻书也。”而元人郑杓的《衍极》卷二《书要篇》刘有定注说道:“晋卫瓘采张芝及父觊法而作,盖草书之带行者,又名‘草稿’”。《古今法书苑》附《陆深总论》说:“张伯英之法,谓之草书(当指张芝所创今草),卫瓘复采芝法,兼乎行书,谓之‘稿草’”。《中国书法大辞典》之中“相闻”的书条解释道:“草书近行者……宜用于书函尺牍的赠答往来,故名。”
据以上诸说,可知卫瓘所创之草稿,乃是在张芝今草的基础上,参其父卫觊笔法及汉末以来已流行的行书而创的一种介于草、行之间的书体,实际上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行草”。既有别于章草或今草,又有别于一般行书,此体用于来往书札,更为便捷,所以又叫“相闻书”。
卫瓘是魏晋时期书法世家卫氏书派的关键人物,在这个世家中起着承先启后的作用。卫氏一门四代,在魏晋时期,形成了典型的书法世家。三国时期,卫觊与钟繇比肩,经过晋代卫瓘、卫恒、卫夫人等人的宏扬,形成了卫氏书门家风。在此过程中,卫瓘承前启后,克绍箕裘,实为这个书法世家的奠基人。
卫氏书派影响极为深远,在两晋南北朝时期,卫氏书风影响深远。在南方,影响了四大家族中的王氏、瘐氏及魏晋高门郗氏;在北方,影响到号称“北方第一名门”的清河崔氏以及陈留江氏。卫夫人与王羲之的父亲王旷是中表亲,故王羲之幼时得亲承卫夫人的教诲。
唐人张怀瓘《书断》有言:“郗愔善众书,虽齐名庾翼,不可同年,其法皆遵于卫氏。”《北史·崔浩传》载:“崔悦与卢谌,并以博艺齐名,谌法钟繇,悦法卫瓘,而俱习索靖之草。”江式《论书表》说:“臣六世祖(江)琼家世陈留,往晋之初,与父应元俱受学于卫觊(按晋初时卫觊已卒,江琼应受学于卫瓘)古篆之法……数世传习,斯业所以不坠。”说明北方崔、江两大世家,均世传卫氏书法。从书法史的角度看,卫瓘与钟繇都是南北书派的共祖,其影响之深远,确非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