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我河山


还我河山

岳飞

南宋

公元1138年

草书

据”秋霞诗社”创办人周承忠回忆,1921年,童世亨欲将自己所著中学适用的《中国形势一览图》改正重印,嘱托周承忠书写“还我河山”四个字印在扉页上。因为担心自己的无法表达四个字的深意,周承忠就找来岳飞的手书《吊古战场文》的碑拓,从其中“河水荥带,群山纠纷”一句里摘出“河”,“山”二字,又取“秦没而还”中的“还”字,由于文中没有“我”字,周承忠便从“奇中有异于仁羲”一句中,选择了“羲”的下半部分截出了“我”字,最终编成“还我河山”四字,交由童世亨。
童世亨将此幅作品刊登于再版《中国形势一览图》的扉面,《东方杂志》主编金兆梓见到《还我河山》,也立即在杂志上刊出。1931年“九·一八事变”爆发,东北沦陷,中华民族发出了救亡抗日的吼声:“还我河山,勿忘国耻。”代表着岳飞精神的《还我河山》迅速传遍全中国,1936年1月4日的《救国日报》头版更将“还我河山”作为当年中国国民的座右铭。
“还我河山”四字非宋人的行文口气,从横幅产生的过程来看,又非岳飞亲笔,因此不能称之为真迹。但是其字却是从岳飞真迹中辑出,而非伪字,此外它确实又是岳飞真实思想的体现,并且在国难深重的历史时刻,起过鼓舞民众抗日斗志的积极历史作用,因此决不能与一般伪书等同对待。
浙江杭州与河南汤阴的岳王庙在“文化大革命”后重修,也都选择在正殿悬挂“还我河山”金匾,以示纪念。
虽然我们无法确定“还我河山”这四个大字岳飞是否写过,但是可以确定的是“还我河山”四个大字出自岳飞,是后人取自岳飞生前留下的手迹组合而成。自此方有充满气魄的“还我河山”四个大字。作为我们伟大的民族英雄,岳飞用他的一生履行着“精忠报国”的使命,他的碧血为“还我河山”而流,从这个角度来说,岳飞是否真的写过“还我河山”已经不再重要,重要的是他的精神照耀着华夏大地,激励着无数华夏儿女捐躯赴国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