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旭

公元685年~公元759年

中晚唐

张颠,三绝


张旭(685年?—759年?),字伯高,一字季明,苏州吴县(今江苏苏州)人,唐代书法家,擅长草书,喜欢饮酒,世称“张颠”,与怀素并称“颠张醉素”,与贺知章、张若虚、包融并称“吴中四士”,又与贺知章等人并称“饮中八仙”,其草书则与李白的诗歌、裴旻的剑舞并称“三绝”。
张旭出生于一个门第不低的家庭,曾向堂舅陆彦远学习书法,学有所成后为吴道子、颜真卿等钦慕;年长后通过应举或荐举、征辟而入仕,释褐为常熟县尉;先后任左率府长史、金吾长史,因而被世人称为“张长史”;大约在乾元二年(759年)逝世,享年大约七十五岁。
在书法思想方面,张旭崇尚师法自然的思想,强调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生活中寻找灵感和启发。在张旭眼中,一切的自然物象、一切的生命之迹都是师法自然的对象,都能激起其创作的灵感。据史籍记载,张旭从“争道”中丰富了布白构体的构思,从“闻鼓吹”中得到了笔法快慢、轻重、徐疾、粗细的启示,从“剑器舞”中找到了紧凑有力、节奏合理、飘忽多变的狂草书法神韵,使书法有了质的变化。 从这些记载可知,张旭勤于观察客观事物,善于将客观的自然物象与个人的主观情感结合起来,从大自然的万象众生之中感悟书法之道,是客观与主观的结合,也是自然美与艺术美的结合,正好契合了老庄思想中的“自然”之道。张旭以一个真正的艺术家的眼光在自然中、生活中寻找与自己的情感、个性相对应的象征物,将天地万物的情势与自身的主观情态融为一体,任情恣性而寄寓点画,以技法为精神表现的手段,从而由技进乎道,将万物化为完全属于自己的艺术语言,最终形成飞动豪荡的“狂草”表现形式和风格。
作为中国书法史上一位继往开来的大书法家,张旭既继承传统,又勇于创新,在继承前人书法成就并加以创新而使得自身的狂草艺术在盛唐时期达到了一个高峰,对后世书法的发展有直接或间接的重大影响,对于唐代书法艺术的繁荣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比张旭稍后的怀素、高闲等唐代僧人继承了张旭的草法,继承壮大了狂草的力量。而被称为“变法出新意”的颜真卿,则是张旭弟子中取得最大成就的一人。此外,邬彤、崔邈等也是学张旭而有所成就的,至于张旭二传、三传的弟子中有所成就的更是数不胜数。